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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劳务派遣岗位招聘公告

更新时间:2026-07-24 18:37:00 点击次数199次


石家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劳务派遣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石家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6年度考试录用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安排,结合录用情况和用人需求,有部分岗位需要面向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补充录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竞争、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劳务派遣辅助管理人员4名。

(二)辅管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自律,服从管理;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并自愿从事劳务派遣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劳务派遣人员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年龄为年满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无违法犯罪经历,无因违反纪律、规定被解聘过的情况。

三、人员管理及待遇

1、签订劳动合同

岗位性质均为劳务派遣辅助管理岗位,与河北冀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待遇

工资2380 元/月/人(包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绩效工资。单位统一缴纳社会保险。

四、招聘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由河北冀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组织落实。

(一)报名

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jitongzhaolu@163.com,邮件标题格式:日期+姓名+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

2026年07月2509:00至2026年07月3118:00。

报名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信网的查询信息,个人简历。

(二)笔试

笔试的时间、地点将以平台消息、电话、短信、邮件等任一形式通知考生,请及时关注并按时参加考试。
    笔试试题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时间为90分钟。

根据笔试测试成绩,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低于1:1.5的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有关安排在笔试成绩公布时一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审核,携带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或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

(四)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携带资料将以平台消息、电话、短信、邮件等任一形式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按时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计算综合成绩,不得进行体检等程序。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组织加试。

(五)体检

按照岗位数量与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河北冀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及有关岗位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面试组内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面向社会公示成绩及拟招聘对象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无任何不良反映且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方可录用。

(八)录用

对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合格的,与河北冀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具备所应聘岗位工作基本素质的,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一)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0311-85620062)。

(三)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笔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特别提醒:凡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六、组织工作

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推进落实,我公司成立公开招聘工作专门小组,确保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录用顺利实施。


咨询电话:0311-85620062

  2026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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